关于举办上海音乐学院“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校内赛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5-20发布人:学生工作部(处)浏览次数:61

各系部:

    为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根据《教育部关于举办第五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相关要求,现将我校参赛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大赛主题

敢为人先放飞青春梦  勇立潮头建功新时代

二、大赛目的及任务

1、以赛促学,培养创新创业生力军。不追求于毕业就创业的图景,而是旨在激发学生的创造力,培养造就“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生力军。

2、以赛促教,探索素质教育新途径。引导各地各高校主动服务国家战略和区域发展,开展课程体系、教学方法、教师能力、管理制度等方面的综合改革。

3、以赛促创,搭建成果转化新平台。推动赛事成果转化和产学研用紧密结合,促进“互联网+”新业态形成,服务经济高质量发展。

三、各赛道参赛规则要点

(一)高教主赛道

根据参赛项目所处的创业阶段、已获投资情况和项目特点,分为创意组、初创组、成长组、师生共创组。已获往届全国赛金奖和银奖的项目不再接受报名。

1、创意组:

参赛申报人须为团队负责人,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

参赛项目在2019年5月31日(包含当日)前尚未完成工商登记注册

高校教师科技成果转化的参赛项目不能参加创意组(科技成果的完成人、所有人中有参赛申报人的除外)

2、成长组:

工商登记注册3年以上或融资2次以上;

参赛申报人须为初创企业法人代表,须为在校生或毕业5年内校友项目的股权结构中,参赛企业法人代表的股权不得少于10%,参赛成员股权合计不得少于1/3。

允许高校教师科技成果转化的项目参加,师生股权大于51%,学生团队股权比例不低于26%。

3、初创组:

工商登记注册未满3年且融资不超过1次

参赛申报人须为初创企业法人代表,须为在校生或毕业5年内校友

项目的股权结构中,参赛企业法人代表的股权不得少于10%,参赛成员股权合计不得少于1/3

允许高校教师科技成果转化的项目参加,师生股权大于51%,学生团队股权比例不低于26%。

4、师生共创组:

如老师持股比例大于学生持股比例,则只能参加师生共创组(参赛学生中可以没有专利,而是用老师专利和公司来参赛)

已注册成立公司且注册年限不超过5年,师生均可为法人代表

参赛申报人须为在校生或毕业5年内校友

项目中的教师须为高校在编教师

师生持股合计大于51%,学生团队持股合计大于10%。

(二)“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

参加“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的项目须参加“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活动。已获往届全国赛金奖和银奖的项目不再接受报名。

1、公益组:参赛申报主体为独立的公益项目或者社会组织,注册或未注册成立公益机构(或社会组织)的项目均可参赛。参赛申报人须为项目实际负责人,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或毕业5年以内的毕业生。师生共创的公益项目,若符合“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要求,可以参加该组。

2、商业组:参赛项目以商业手段解决农业农村和城乡社区发展的痛点问题、助力精准扶贫和乡村振兴,实现经济价值和社会价值的融合,并符合以下条件:

参赛申报人须为项目实际负责人,须为在校生或毕业5年以内的毕业生。注册或未注册成立公司的项目均可参赛。已完成工商登记注册参赛项目的股权结构中,企业法人代表的股权不得少于10%,参赛成员股权合计不得少于1/3。如已注册成立机构或公司,学生须为法人代表。

 

(三)国际赛道

鼓励推荐本校外国留学生、海外校友、国外合作高校师生参赛。参赛项目学生成员为18岁以上的在校生或毕业5年以内的毕业生(2014年之后毕业)。尚未注册公司或已注册公司的社会企业项目均可参赛。所有参赛材料和现场答辩统一使用英语。

1、商业企业组。已注册公司的,参赛企业法人代表的股权不得少于10%,参赛成员股权合计不得少于1/3。

2、社会企业组。已注册公司的,参赛企业法人代表的股权不得少于10%,参赛成员股权合计不得少于1/3。

3、命题组。持续征集全球大型企业、政府机构、公益机构等就自身发展或社会共性问题设立参赛题目。符合参赛条件的个人、团队、企业均可参赛,包括已获往届大赛国际赛道金银奖的项目或公司,可同时参与多个命题。

四、校内赛安排

1、参赛报名

参赛团队通过登录“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cy.ncss.cn)进行报名,并上传项目计划书(项目计划书内容主要包括产品/服务介绍、市场分析及定位、商业模式、营销策略、财务分析、风险控制、团队介绍及其它说明)。每个团队的参赛成员原则上不超过5人,须为项目的实际成员。

报名系统开放时间为即日起到5月31日,在此期间报名提交的项目,均会计入本校项目数量总量,以作为本校参加市赛、国赛名额分配时重要参考。

如有任何关于报名、赛制、参赛规则、个人账号等的问题,可在大赛官方微信公众号(“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的菜单栏中的【常见问题】中查找解决方法;若问题仍无法解决,可以直接在“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公众号的对话框中输入问题,附上相关截图。

2、校级比赛

预计于6月上旬举行校级比赛,具体届时另行通知。在此之前报名的项目均有机会参加校级选拔;选出的相应项目经学校组织辅导后将推报参加市赛。

五、联系方式

  教务处刘老师、学生处魏老师,联系电话:64314780、64311407

 

教务处  学生处

2019年5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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