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上海音乐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第二批孵化项目遴选及首批孵化项目中期考核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9-16发布人:党委学生工作部浏览次数:10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1536)、《关于加快本市文化创意产业创新发展的若干意见》,着力推动文化创意重点领域加快发展、构建现代文化市场体系、引导资源要素向文化创意产业集聚,切实提高大学生创新精神、创业意识和创新创业能力,现启动2020年上海音乐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第二批孵化项目遴选及首批孵化项目中期考核,具体要求如下:

一、第二批孵化项目申报要求

1. 上海音乐学院在校学生、5年内毕业生;申请者须身心健康,有强烈的创新创业意识,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创业能力和经营管理水平;品行端正,无不良信用记录和违法行为。

2. 创新创业孵化项目可以以个人或团队(不超过5人)名义申报。每个项目负责人仅限1人,项目负责人可以作为成员参与其他项目,但不得作为负责人同时申报两个及以上项目。项目结项之前,项目负责人不得申请新的创业孵化项目。鼓励跨年级、跨专业、跨学科、跨校组队申报;鼓励以技术、产品研发和科技成果转化为主要内容的项目申报。

3. 申报项目须具有较强的可操作性和市场潜力,符合产业导向和就业需求,并能按期完成。负责人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学生证复印件,如有创业实体还需提供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附申报书后)。

4. 鼓励各项目聘请优秀企业家或行业专家担任指导教师。每位指导教师指导项目不超过2项。

5. 申报项目近年来在国家、省、市级各类创新创业比赛中获奖、获批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立项或获得项目融资与风险投资等,请重点备注。

6. 请填写“上海音乐学院2020年大学生创新创业孵化基地项目申报书”(附件一)和“上海音乐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孵化基地项目经费使用“二次预算”表(通用)”(附件二),电子版请于1012日前,发至邮箱:xueshengchu@shcmusic.edu.cn ,邮件主题命名:姓名+2020年第二批孵化项目遴选。暂定于10月中旬遴选,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二、首批孵化项目中期考核

1.  时间:2020928

2.  地点:上海音乐学院(汾阳校区)学术厅

3.  考核内容:中期汇报、专家提问、自由交流

中期汇报PPT请于926日前发至邮箱:xueshengchu@shcmusic.edu.cn ,邮件主题命名:姓名+首批孵化项目中期考核。

联系人:温老师

联系电话:021-64318993

                            

 

上海音乐学院学生工作部(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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