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上海市教育综合改革方案(2014-2020年)的精神,以十九大精神为指导,结合上海音乐学院双一流建设,加快推进我院人才培养质量提升工程,不忘初心,为优秀音乐人才提供良好的发展平台和条件保障,进一步激励我校学生成长与成才,造就一批品德高尚、专业突出、综合素质全面、有创新精神的优秀文艺人才,结合2016年出台的《上海音乐学院优秀学生“音才助飞”计划》实施意见内容,现就具体方案通知如下:
一、总体目标:
计划2018年,在我校全日制附小、附中、本、硕、博学生中,遴选50名左右的个人或团队,在创作、科研、艺术实践、创新创业等方面有发展潜力的特别优秀学生,重点培养、扶持,拓宽培养路径、搭建发展平台,助推一批学生脱颖而出,实现个人腾飞计划,产生一批优秀成果,简称“音才助飞”计划。
二、实施原则:
1、尊重规律: 遵循人才成长规律,坚持以激发青年学生的创新活力为目的,因材施教,鼓励大胆探索,积极拓宽在实践中锻炼培养青年学生的有效途径。
2、分类培养: 对于在创作、表演、理论、现代科技融合、创新创业等不同领域,有明显特长、发展潜力的学生,分类实施不同培养资助方案,彰显学校的人才培养战略。
3、项目制推进:以重点项目申报的方式实施,在项目推进的过程中培养人才。
三、实施办法:
(一)遴选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品行道德,专业突出,综合素质全面、有创新精神的全日制在校的附小、附中、本、硕、博优秀学生。
2、在创作、科研、艺术实践、创新创业等方面具有发展潜力。
3、在国内外有关比赛中获奖、有个人作品、核心期刊上发表过论文、艺术实践经验丰富的学生优先考虑。
4、本次申报项目分为一年期和两年期两种形式,其中艺术实践、创新创业、海外游学三类项目必须一年内完成。
(二)重点支持的项目:
1、创作:主要资助开展作品创作、音乐剧创作、歌剧创作、现代科技创作与制作等项目;
2、理论研究:主要资助开展发表论文、出版论著、课题研究、中国音乐、作曲家数据库建设等项目,申报理论研究项目不能与自己的毕业论文相关;
3、艺术实践:主要资助举办音乐会、出版专辑、参加各类比赛等项目。
4、创新创业:主要资助学生的创新创业项目的前期策划与孵化。
5、海外游学:主要资助优秀的拔尖人才赴国外著名音乐学院短期游学。
(三) 实施步骤
1、个人申报及系部推荐相结合:学生根据个人特长和系部(附中)推荐相结合填写项目申报书,报各系部(附中)负责人审核。2018年申报的截止时间是3月14日,提交时需要原件(盖章)一式2份和电子版交至各系部辅导员处,附中附小交至校办负责老师处。各系部辅导员和附中附小负责老师再交至学工部。3月20日-3月24日择日进行答辩。
2、学生工作部(处)对申报人的资格和申报材料内容的真实性、实现方案的可行性、经费预算的合理性和基本条件的保证等签署初步意见。
3、学院组织相关专家对报送材料进行评审和答辩,结合当年申报人数和资助经费总额进行统筹,由学院审定后,公布入选名单。
4、各项目作为完整项目独立实施,学院根据各申报项目确定的目标、周期,逐年落实培养任务,对各项目进行中期评估、以及总体目标完成情况的最终成果鉴定。
学生工作部(处)
2018年3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