锦州市招聘引进“双一流”建设高校和部分重点高校急需专业应届毕业生到市属事业单位工作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1-04-21发布人:党委学生工作部浏览次数:2978

为引进高层次年轻人才,打造人才高地,建设高素质专业化人才队伍,根据《锦州市招聘引进“双一流”建设高校毕业生工作方案》,今年继续开展招聘引进“双一流”建设高校和部分重点高校急需专业应届毕业生工作,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锦州市基本情况

(一)市情简介

锦州总面积10301平方公里,下辖凌海、北镇2市,黑山、义县2县,古塔、凌河、太和3个行政区以及滨海新区(国家级开发区)、松山新区(国家高新区)2个经济区。锦州是辽宁西部区域中心城市,是连接东北与华北的交通枢纽,锦州湾机场是辽西唯一一座国际4C标准的民航机场。锦州是东北地区重要的工业城市,在二十世纪六十年代被国家命名为“新兴工业地区”,创造了新中国第一支半导体晶体管、第一根锦纶丝等21项中国第一的产品。近年来,锦州深入实施“工业强市”战略,聚焦“8+3”产业发展,全力做好改造升级“老字号”、深度开发“原字号”、培育壮大“新字号”三篇大文章。锦州是环渤海地区重要的港口城市,海岸线124公里,锦州港是中国沿海最北部一类对外开放商港和中国首家AB股上市股份制港口,腹地覆盖东北西部、内蒙

古东部乃至蒙古国和俄罗斯远东地区。锦州是充满活力的科教文化旅游城市,教育、科研实力居辽宁省第三位,拥有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人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名录1项,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7个。锦州先后被命名为“全国双拥模范城”“全国优秀旅游城市”“中国十佳和谐可持续发展城市”“2020中国领军智慧城市”“国家卫生城市”等称号。

(二)市属事业单位基本情况

2018年以来,按照辽宁省委、省政府统一部署,锦州市启动实施事业单位改革,通过大幅整合优化、创新体制机制,组建了30余家市属公益性事业单位,成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中提供公益服务的主要载体和重要力量。按照功能定位,市属事业单位职能职责,涵盖社会保障、市场监管、文教卫生、交通城建、农林水利、生态环保、新闻媒体、统计审计、招商引资、信息网络、创业就业、公共安全、法律服务、科研等领域。通过改革,市属事业单位聚集了一批优秀人才,已经重新焕发生机活力,成为各类人才施展才能的重要平台。

二、招聘引进范围和资格条件

(一)招聘引进范围

范围1:为教育部公布的一流大学建设高校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应届毕业生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的“双一流”建设学科专业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应届毕业生(以下简称“双一流”毕业生);

范围2:为部分重点高校的锦州市急需专业(《急需专业目录》

见附件1)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应届毕业生(以下简称急需专业毕业生)。

以上两类毕业生计划招聘引进共计100人。

(二)资格条件

1.具有中国国籍,思想政治素质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遵守宪法和法律,品行优良。

3.学习成绩良好,能够如期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

4.本科生年龄为25周岁及以下,硕士研究生年龄为30周岁及以下,博士研究生年龄为35周岁及以下。

5.具有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

6.承诺在锦工作五年以上。

凡因违法违纪受过各种处分处理或有关法律法规明确不得录用的人员,不得报考。

三、相关政策待遇

(一)培养使用

招聘引进人才到市属事业单位工作后,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转正后,综合考虑现实表现、能力素质、发展潜力和工作业绩等情况,择优予以岗位聘用。聘用到管理岗的,博士研究生可择优聘用到七级(相当于正科级)领导管理岗位,硕士研究生可择优聘用到八级(相当于副科级)领导管理岗位,如本单位七级、八级领导管理岗位无空缺,可优先聘用到七级、八级

普通管理岗位;聘用到专技岗的,博士研究生和从事本专业工作满三年的硕士研究生,经认定或考试取得中级职称资格后,用人单位优先聘用到相应专业技术岗位。

将招聘引进人才纳入优秀年轻干部名单,“一人一档”建立成长档案,采取培训、挂职锻炼等方式进行重点培养和跟踪管理。对表现特别突出且符合《公务员调任规定(试行)》有关要求的,择优调入党政机关担任科级领导职务。

(二)补贴补助

1.安家补贴。博士研究生给予每人每月2000元的安家补贴;硕士研究生给予每人每月1000元的安家补贴;本科毕业生给予每人每月800元的安家补贴。安家补贴期限为3年。

2.租房补贴。凭租房合同可申请租房补贴。租房补贴标准为博士研究生每人每月700元、硕士研究生每人每月500元、本科毕业生每人每月200元。领取租房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

3.购房补贴。聘用人员试用期满后享受购房补贴,补贴标准为博士研究生1000元每平方米,每人(户)补贴面积最高限额120平方米,硕士研究生800元每平方米,每人(户)补贴面积最高限100平方米。已发放的“租房补贴”需在申请资金额度中扣除。

4.助学贷款代偿。为聘用人员代偿助学贷款,金额最高2.4万元,低于2.4万元的,按照实际获得的助学贷款金额代偿。

四、工作程序

1.报名与资格审查。毕业生在学校网站或锦州市人民政府门户

网站(http://www.jz.gov.cn/)下载并填写《锦州市招聘引进人才报名表》(见附件2)。未毕业的,附二代居民身份证、学信网查询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在校期间成绩单及加盖学校公章的在校证明,硕、博研究生需提供上一学历层次的毕业证和学位证;已毕业的,附二代居民身份证、学信网查询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在校期间成绩单、最高学历的毕业证和学位证。“双一流”毕业生中的一流学科建设高校的毕业生需提供本人所学专业为“双一流”建设学科专业的证明(加盖学校公章)。证明材料需转为PDF/JPG格式,“双一流”毕业生发送至邮箱:jzsybzp@163.com,急需专业毕业生发送至邮箱:jzjxzyzp@163.com,报名截止到2021年5月31日。招聘引进工作小组严格按照公告对资格条件进行审查,择优确定面试人员名单,面试相关安排将以邮件或电话方式通知考生本人。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一经发现不符合报名要求或弄虚作假的,取消报名及聘用资格。

2.考试考察。面试主要考察拟招聘引进人才的语言表达、灵活应变、情绪控制、上进心与责任感等方面的综合素质。对通过面试人员适时组织笔试和考察。

3.体检公示。待考试考察合格后,按有关规定进行体检。体检合格的,对拟招聘引进人才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4.聘用。公示无疑义的,根据市属事业单位需求,参考个人意愿和所学专业安排到岗。

“双一流”毕业生咨询电话:0416—3120570

  急需专业毕业生咨询电话:0416—3130630

附:1.《急需专业目录》

       2.锦州市招聘引进人才报名表


附件1.docx

附件2.doc


中共锦州市委组织部

锦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4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