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2021年上海音乐学院优秀学生
“音才助飞”计划的通知
为贯彻落实上海市教育综合改革方案(2014-2020)的精神,结合我院双一流建设规划,加快推进上海音乐学院人才培养质量提升工程,实施分类培养,为学生提供良好的发展平台和条件保障,进一步激励我校学生成长与成才,造就一批品德高尚、专业突出、综合素质全面、有创新精神的优秀文艺人才,结合《上海音乐学院优秀学生“音才助飞”计划》实施意见内容,现就具体方案通知如下:
一、总体目标
计划2021年,在我校全日制附小、附中、本、硕、博学生中,遴选10个左右的个人或团队,在艺术创作、学术科研、艺术实践、创新创业、社会服务等德智体美劳方面有发展潜力的优秀学生或团队,重点培养、扶持,拓宽培养路径、搭建发展平台,助推一批学生脱颖而出,实现个人腾飞计划,产生一批优秀成果。
二、实施原则
1、尊重规律: 遵循人才成长规律,坚持以激发青年学生的创新活力为目的,因材施教,鼓励大胆探索,积极拓宽在实践中锻炼培养青年学生的有效途径。
2、分类培养: 对于在创作、表演、理论、现代科技融合、创新创业、社会志愿与服务等不同领域,有明显特长、发展潜力的学生,分类实施不同培养资助方案,彰显学校的人才培养战略。
3、项目制推进:以重点项目申报的方式实施,在项目推进的过程中培养人才。
三、实施办法
(一)遴选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品行道德,专业突出,综合素质全面、有创新精神的全日制在校的附小、附中、本、硕、博优秀学生。
2、在创作、科研、艺术实践、创新创业、社会服务等德智体美劳方面具有发展潜力。
3、在国内外有关比赛中获奖,有一定作品基础,曾在重要期刊发表论文,有创新创业潜能,立志服务社会、奉献人民,或在德智体美劳中某项有突出优势,均鼓励积极申报。
(二) 实施步骤
1、个人申报及系部推荐相结合:学生根据个人特长,系部和附中推荐相结合填写项目申报书,报各系部(附中)负责人审核。2021年申报的截止时间是9月30日。审批通过的申请表打印一式两份,签字盖章后交学工部。学工部不接受申报者个人提交申报表。10月中旬择日进行答辩。
2、学生工作部(处)对申报人的资格和申报材料内容的真实性、实现方案的可行性、经费预算的合理性和基本条件的保证等签署初步意见。预算中劳务费不得超过总预算20%,招待费不得超过总预算3%。
3、学院组织相关专家对报送材料进行评审和答辩,结合当年申报人数和资助经费总额进行统筹,由学院审定后,公布入选名单。
4、各项目作为完整项目独立实施,学院根据各申报项目确定的目标、周期,逐年落实培养任务,对各项目进行中期评估、以及总体目标完成情况的最终成果鉴定。
学生工作部(处)
2021年9月10日
2021年上海音乐学院优秀学生“音才助飞”计划项目申报书.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