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全国教育大会、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强我院青年教师的师德师风建设,培养青年教师敬业爱生的意识,落实落地三全育人工作,致力于培养德艺双馨、红专兼备、国际视野、全面发展的拔尖创新艺术人才。根据根据《教育部等六部门关于加强新时代高校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指导意见》(教师〔2020〕10号)、《新时代高等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队伍建设规定》(教育部第46号令)、《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等文件精神,结合《上海音乐学院兼职辅导员选聘与管理办法(试行)》(沪音委〔2021〕63号)、《上海音乐学院班主任选聘与管理办法(试行)》(沪音委〔2021〕64号)文件精神和相关要求,现开展上海音乐学院2021-2022年度兼职辅导员、班主任考核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考核范围
2021-2022学年全体兼职辅导员、班主任
二、考核内容
包括兼职辅导员、班主任的工作态度、工作成效、创新能力、师德师风、廉洁自律和服务学生工作的效能等。
三、考核流程
1.提交材料:
兼职辅导员填写附件1:
《2021-2022学年兼职辅导员聘期考核表》
《上海音乐学院兼职辅导员工作手册》
班主任填写附件2:
《2021-2022学年班主任聘期考核表》
《上海音乐学院班主任工作手册》
(2022年春季学期工作记录材料可填写电子版)
2.工作考核:兼职辅导员和班主任均由聘任部门进行考核评议。
3.审核意见:聘任部门将考核结果提交至党委学生工作部存档,党委学生工作部进行汇总后通报学生工作委员会,并报送人事处、组织部备案。无异议,全校公示。
四、考核成绩计算方式及考核结果
(一)考核成绩计算方式
工作考核成绩由教师自评、学生评价(针对带班的班主任)或岗位对接教师评价、工作记录材料、聘任部门考核四部分组成。总分100分,其中,教师自评占10%、学生评价或岗位对接教师评价20%、工作记录材料占20%、聘任部门考核占50%(在各系部担任班主任的考核,其聘任部门考核成绩中各系部党政领导占30%、辅导员占20%)。
(二)考核结果
工作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次,其中,考核优秀比例不超过每学年全校兼职辅导员和班主任总数的10%。考核结果可作为师德师风考核、年度评优评先、职称评聘、职务晋升等重要依据。
五、材料提交时间
请兼职辅导员、班主任于2022年7月10日(周日)17:00前将相关材料以压缩包的形式统一发送至邮箱11248@shcmusic.edu.cn。邮件名称为“兼职辅导员/班主任+姓名”。逾期则默认自愿放弃2021-2022年度兼职辅导员和班主任工作。
请聘任部门于7月17日(周日)17:00前将《2021-2022学年班主任聘期考核表》或《2021-2022学年兼职辅导员聘期考核表》提交至邮箱11248@shcmusic.edu.cn。
联系人:翟欢欢 联系电话:19946221720
党委组织部、学生工作部(处)、教师工作部、人事处
2022年7月5日
附件3:上海音乐学院兼职辅导员工作手册(9月14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