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院系:
上海市华侨事业发展基金会下属福美专项基金设立的“福美·上音爱艺奖学金”,旨在帮助上海音乐学院中品学兼优、德才兼备、怀有公益之心,特别是家庭贫困的学生更好完成学业,并鼓励学生参与社会公益实践活动、回馈社会。现就福美·上音爱艺奖学金有关评选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奖名额及金额:
本奖学金用于资助怀有公益之心、品学兼优的学生,特别是经济困难学生,帮助其顺利完成学业;评奖面试时间为2023年11月23日中午(暂定)。
资助金额:5000元/人。
资助名额:10名。
二、申请条件及要求:
1)申请人范围为上海音乐学院在读在籍的全日制非定向研究生、全日制本科生;
2) 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3) 对社会公益有一定的理解,具备公益服务意识;学习能力突出,成绩优异,对未来个人发展有明确规划;
4) 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三、评奖原则及流程:
学校按照福美·上音爱艺奖学金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管理办公室)下达的指标数,符合条件的学生向所在院系提出申请,由学生处对学生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并上报管理办公室;
由管理办公室召集福美基金会、上音学生(研究生)工作部、学生处等部门进行奖学金评审会,对申请学生面试评审后形成拟推荐名单,并在校内进行一定时间的公示。
校学生处向管理办公室提交评审学生最终名单,申请奖金发放。学生签字领取资金后,领款签名册须及时上报管理办公室审核汇总装订存档。
四、获奖学生责任与义务:
获得奖学金的学生需在申请奖学金后的一年时间中参加福美基金组织的公益活动达10小时以上,或参加福美基金组织的大型公益活动志愿者服务达5次以上。符合标准的将在下一年的面试中获得优先申请权利。
五、材料提交说明:
请各院系在11月9日(周四)前将奖学金候选人申请表电子版发送至zhenghanchu@shcmusic.edu.cn,邮件标题请注明“福美-上音爱艺奖学金+院系-姓名”;纸质版表格一式一份(签字、盖章)上交至学生处(汾阳校区教学楼208)。
党委学生(研究生)工作部、学生处
福美·上音爱艺奖学金管理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