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用人单位介绍
单位性质:民营/私营/个体/非上市公司
行业类别:专业技术服务业
单位规模:1000-9999人
单位邮箱:SherryHuo@careerintlinc.com
单位办公地址:腾飞路382号漳州市人才大楼9楼
公司主页:http://www.zzrcjt.com

公司介绍
漳州人才发展集团于2020年9月29日正式揭牌成立,是漳州市委、市政府批准设立的市属公益性重点国有企业。漳州人才发展集团的成立是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部署要求,实施“万才聚漳”战略和人才制度改革攻坚行动的重要成果,/span>也标志着漳州在用市场化手段开发和配置人才资源上迈出重要一步。/span>/p> 公司下辖漳州市天一人力资源服务集团有限公司、漳州市天天教育投资有限公司、漳州天成人才科技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等子公司。/span>/p> 集团目标定位/span>/strong>/span>/span>/strong> 按照“政府主导、市场运作、企业运营”的模式,聚焦人才引进招聘、人才园区运营、人才创业投资、人才教育培训、人才公寓运营、人才综合服务等六大业务板块,努力打造集政务服务、人力资源、科技金融等为一体的人才服务综合体。/span>/p> 1/span>、树立“一个品牌”/span>/span>/strong>/span>/p> 树立“漳州人才”核心品牌,建立集品牌认知、品牌延伸、品牌定位、品牌战略推广于一体的品牌管理体系,将良好的人力资源、优质产业转化成品牌价值,打造“漳州人才”品牌的知名度、美誉度以及崇信度。/span>/p> 2/span>、坚持“两大理念”/span>/span>/strong>/span>/p> 进一步增强人才发展的社会责任感和使命感,围绕市委、市政府战略部署,立足集团定位,准确把握漳州人才发展集团的趋势,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强化“立于产业、兴于人才;/span>智纳百川,才用四方”的发展理念,对标国内外人才发展路径,引领我市人才市场做大做强做优。/span>/p> 3/span>、当好“三个经纪人”/span>/span>/strong>/span>/p> 做好政府抓人才工作的经纪人,以社会化、市场化等手段承担专业人才收储配置和服务管理工作;做好各类人才来漳就业创业的经纪人,开展“一站式”“一卡通”等人才服务保障工作,并为各类人才提供创业辅导、项目孵化、融资担保等创业指导或代理服务工作;做好创新创业事业的经纪人,通过开展各项创新综合服务、畅通科技投融资渠道、搭建孵化园区等方式,为人才创新创业赋能。/span>/p> 4/span>、围绕“四个/span>100/span>”的目标/span>/span>/strong>/span>/p> 联系合作100家重点院校、聘请100名引才大使、服务保障100家重点企业、参与扶持或投资参股100个人才项目。 /span>/p> 5/span>、打造“五个平台”/span>/span>/strong>/span>/p> 以招才引智的综合服务平台、急需紧缺人才的收储派遣平台、人才教育培训平台、人才项目投融资平台、创新综合服务平台作为推动集团发展的核心平台和竞争力,综合各类资源,为集团业务提供多元支持和服务。/span>/p> 6/span>、实现“六个全链条发展模式”/span>/span>/strong>/span>/p> 以人才招引、人才园区、人才投资、人才公寓、人才培训、人才服务六个全链条发展模式推动行业高质量发展,构建人才“强磁场”。/span>/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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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信息
专业要求:
学历要求:博士,本科,双学位,硕士
工作地点:福建省 漳州市 市辖区
开始时间:2024-12-20 12:31:56
漳州市2025届选优生选拔引进公告
职位类别:公务员
月薪级别:面议
需求人数:289
性别要求:不限
实习期:面议
有效期:2025-02-28

职位描述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span>届三中全会/span>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span>做好/span>新时代人才工作的/span>重要思想/span>,落实“万才聚漳”行动计划,进一步加强高素质专业化/span>人才/span>队伍建设,我市决定面向国内外知名大学,/span>选拔引进一批事业类、教育类(含中小学教育类和高校科研类)、医疗类、/span>企业类(含国企类和民企类)/span>应届优秀/span>毕业生(以下简称“选优生”)到漳州市工作/span>,计划引进/span>289名。/span>现公告如下/span>:/span>/p> 一、选优生引进/span>对象、/span>要求和待遇/span>/p> (/strong>一/strong>)事业类选优生/strong>/p> 1.引进对象和资格条件/strong>/p> 面向以下高校毕业生开展选拔引进,计划引进/span> 26/span>名/span>(/span>岗位详见附件8/span>)/span>:/span>/p> ①/span>类别Ⅰ高校及相关学科(/span>学校及学科名单详见/span>附件1)的博士、硕士研究生/span>;/span>/p> ②/span>类别II高校相关学科(/span>学校及学科名单详见/span>附件2)的博士、硕士研究生/span>;/span>/p> 其中,定向安排到“乡村振兴岗”的对象需符合/span>①或②其中一种引进范围,/span>且/span>至少有1年/span>科技小院等/span>助农助产实践服务经历/span>;/span>其他岗位的对象须仅符合①引进范围。/span>/p> 上述毕业生都应为/span>2025届/span>全日制应届毕业生,/span>且本科及以上其他阶段须就读于上述引进范围所在高校/span>。/span>定向培养、委托培养、在职培养和网络学院、成人教育学院、/span>独立学院的毕业生不列入选拔引进范围/span>。/span>对象应符合以下资格条件:/span>/p> (1)政治素质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立场和政治态度,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span>能够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span>,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自觉在思想/span>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span>/p> (2)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爱党爱国,有理想抱负和家国情怀,甘于为国家和人民服务奉献;作风朴实,诚实守信,吃苦耐劳,有较好的人际沟通和语言文字表达能力;服从组织安排/span>;/span>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span>;/span>品行端正,/span>品学兼优/span>,/span>遵纪守法,无不良诚信记录,未受过任何处分/span>;/span>同等条件下,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优先。/span>/p> (3)/span>博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32周岁(1992年7月31日及以后出生,本科学制五年的不超过33周岁)/span>,/span>须在202/span>5/span>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毕业并取得相应学位/span>;/span>硕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28周岁(1996年7月31日及以后出生,本科学制五年的不超过29周岁),/span>须在202/span>5/span>年1月1日至/span>7/span>月31日期间毕业并取得相应学位/span>。/span>对具有参军入伍经历的毕业生,报考年龄可适当相应放宽2周岁。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学历学位的,取消选拔资格。/span>/p> (/span>4/span>)身心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在校期间未受过纪律处分,没有法律法规、政策规定不得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span>/p> (/span>5/span>)报考人员不得报考录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职位。/span>/p> (/span>6/span>)承诺在漳州市服务期不少于10年。/span>/p> 2.引进待遇和管理培养/strong>/p> (1)岗位安排/span>。/span>引进后,安排到市直、县(区)或开发区(投资区)岗位工作/span>。/span>属管理岗的,博士聘任为七级管理岗位,硕士聘任为八级管理岗位;属专技岗且取得相应资格的博士、硕士分别聘任为专技十级、专技十一级。/span>/p> (/span>2/span>)/span>引进待遇/span>。/span>引进第1年,分别给予/span>博士研究生/span>30万元、/span>硕士研究生/span>20万元的一次性安家补助,且引进5年内每月分别给予/span>博士研究生/span>3000元、/span>硕士研究生/span>2000元的生活补助。在漳购置房产,可选择首次购房/span>博士研究生/span>40万元、/span>硕士研究生/span>20万元的/span>购房补助或享受市(县)级人才公寓优惠政策(仅可选择其中一种方案)。其中,/span>一次性安家补助由市级财政支出;生活补助和一次性购房补助根据用人单位隶属关系,按现行财政体制分级承担。/p> 以上人员工作未满10年,由于个人原因解除合同(辞职)的/span>,无条件全额退还一次性安家补助、购房补助及人才公寓。/span>/p> (3)/span>考核管理/span>。/span>引进到岗后,与用人单位签订/span>3/span>年合同,/span>办理入编手续/span>。聘期满/span>3/span>年,/span>组织/span>开展中期考核工作/span>,/span>考核合格者,/span>继续/span>签订/span>2/span>年合同。聘期满5年,组织开展期满考核工作/span>,/span>表现突出且考核特别优秀的,/span>在竞聘/span>高/span>一/span>级岗位时,同等条件下予以优先聘/span>任;/span>若所在单位尚无空余的编制或职称职数,可从全市“高/span>层次专业技术人才编制和高级专业技术岗位周转池”中统筹安排。/span>/p> 聘任期间/span>考核为基本合格或不合格的,延长聘期一年,延长聘期后考核仍为基本合格或不合格的,予以/span>解除聘任合同/span>。/span>/p> (/span>4/span>)激励机制。拓宽事业单位与公务员交流渠道,期满考核/span>表现/span>特别/span>优秀/span>、贡献突出,/span>且符合/span>《/span>公务员调任规定/span>》等要求/span>的,可按有关规定调任/span>为/span>公务员/span>(参公人员)/span>,并办公务员/span>(参公人员)/span>登记手续。/span>/p> (/span>5/span>)配偶安置。/span>配偶如需随迁就业的,参照“人才团圆”计划由属地组织人事部门及用人单位予以统筹协调。/span>/p> (/span>6/span>)子女就学。在漳工作期间,选优生子女统筹安排到/span>工作地或生活居住地优质公立幼儿园、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就读。/span>/p> (/strong>二/strong>)/strong>教育类选优生/strong>/p> A:/strong>中小学教育类/strong>/p> 1.引进对象和资格条件/strong>/p> 面向以下高校毕业生开展选拔引进,计划引进/span>69/span>名/span>(/span>岗位详见附件9/span>)/span>:/span>/p> ①/span>北京师范大学、华东师范大学、东北师范大学、陕西师范大学、西南大学、华中师范大学/span>、/span>首都师范大学、南京师范大学、湖南师范大学、华南师范大学/span>等/span>高校/span>的博士、硕士研究生、大学本科生。/span>/p> ②福建师范大学、闽南师范大学师范类专业的博士、硕士研究生。/span>/p> 其中,/span>引进/span>到/span>县(区)级岗位/span>的对象/span>需符合/span>①/span>或/span>②/span>其中一种引进范围/span>;引进到市直岗位的对象/span>须仅符合/span>①/spa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