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上海音乐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孵化基地项目 第四批结项、第五批中期考核以及第六批遴选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10-21发布人:党委学生工作部浏览次数:10

各二级院系: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全面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支持大学生创新创业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1〕35 号)、《关于加快本市文化创意产业创新发展的若干意见》等文件要求,我校坚持将创新创业教育融入人才培养全过程,以加快高等教育内涵式发展、提升教育服务国家发展能力为目标,持续深化 “双一流” 高校建设。

各申报单位要树牢“为科服务、为产育人”的理念和“重服务、强贡献”的导向,结合各院系学科专业特色,不断完善“教创演研一体化”人才培养模式,推动创新创业教育与职业生涯规划教育深度融合,聚焦“创新引领创业、创业带动就业”,全力提升学生创新能力与综合素养。

为进一步推进此项工作,现面向全院启动2025 年大学生创新创业孵化基地系列工作,具体包括第四批孵化项目结项、第五批孵化项目中期考核及第六批项目遴选。具体要求如下:

一、第四批孵化结项材料递交:2023年立项)

1. 截止时间:2025103117:00

2. 材料内容:结项书(附件一)(第四批填写)、其他辅助材料(新闻稿、海报等)

3. 结项报告书(电子版)请于2025103117:00前发至邮箱:11192@shcmusic.edu.cn ,邮件名称:姓名+第四批孵化项目名称结项材料。

二、第五批中期考核2024年立项)

1.截止时间:2025103117:00

2. 材料内容:中期考核汇报PPT、其他辅助材料(新闻稿、海报等)

3. 中期考核PPT电子版请于2025103117:00前发至邮箱:11192@shcmusic.edu.cn ,邮件名称:姓名+第五批孵化项目名称中期考核材料。

三、第六批申报与遴选

(一)孵化项目申报对象及要求:

1. 在校生:本校在读的本科生、硕博研究生已有创新创业项目,计划或已成立公司开始创业;

2. 毕业生:本校毕业五年内(包含本科生、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归国留学生)已有创新创业项目,已成立公司或社会组织的;

3. 孵化项目可以以个人或团队(不超过5人)名义申报;申报的项目可依据本校学科建设与发展角度出发,同时,申请项目须适应市场需求与可持续发展。

4. 申请者须有强烈的创新创业意识,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创新创业能力;品行端正,遵守校纪校规,无不良信用记录和违法行为。

(二)孵化项目材料与时间要求:

1. 申报时间: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截止至202510月3117:00止。

2. 申报方式:申请者填写《上海音乐学院2025年创新创业孵化基地孵化项目申请表》(附件二),提交至汾阳路校区教学楼201室,并将电子版发送至11192@shcmusic.edu.cn,邮件名称为:批次+姓名+项目名称。


附件二:上海音乐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孵化基地项目申报书(第六批填写).docx附件一:上海音乐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孵化基地项目结项报告(第四批填写).docx


党委学生(研究生)工作部、学生处

上海音乐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孵化基地

上海音乐学院创业指导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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