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院系: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全面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支持大学生创新创业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1〕35号)、《关于加快本市文化创意产业创新发展的若干意见》等文件精神,我校坚持将创新创业教育融入人才培养全过程,以加快高等教育内涵式发展、提升教育服务国家发展能力为目标,持续深化"双一流"高校建设。
各申报单位要树牢"为科服务、为产育人"的理念和"重服务、强贡献"的导向,结合学科专业特色,不断完善"教创演演一体化"人才培养模式,推动创新创业教育与职业生涯规划教育深度融合,聚焦"创新引领创业、创业带动就业",全力提升学生创新能力与综合素养。
为进一步推进此项工作,现面向全校启动2026年大学生创新创业孵化基地第七批项目申报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申报对象及要求
(一)申报对象
1.在校生:本校在读本科生、硕博研究生,已有创新创业项目,计划或已成立公司开始创业的;
2.已毕业学生:本校毕业五年内(含本科生、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已有创新创业项目,已成立公司或社会组织的。
孵化项目可以个人或团队(不超过5人)名义申报。
(二)申报要求
1.申报项目应立足学校学科建设与发展需要,同时须适应市场需求,具备可持续发展前景;
2.申请者须具有强烈的创新创业意识,具备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和创新创业能力;品行端正,遵守校纪校规,无不良信用记录和违法行为。
二、项目类别与培育导向
(一)三年期项目
重点以实体创业企业或创意项目为载体、具备较高可持续发展度的项目。项目应形成较为成熟的商业模式与运营机制,具有稳定的团队结构、清晰的市场定位和持续成长能力,能够在中长期内实现自我造血与规模拓展。
(二)一年期项目
重点与"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中国国际大学生创新大赛等国家级高水平赛事相衔接的项目,以及文创IP产品专项项目。其中,赛事衔接类项目应围绕赛事要求凝练选题,具备明确的参赛规划与成果转化路径;文创IP产品专项应立足学校学科优势与专业特色,聚焦文化创意IP的原创开发、品牌塑造与市场化运营。
三、申报材料与时间要求
(一)申报时间:即日起至2026年10月31日17:00止;
(二)申报方式:申请者填写《上海音乐学院2026年创新创业孵化基地孵化项目申请表》(附件),纸质版提交至汾阳路校区北楼214室,电子版发送至11192@shcmusic.edu.cn,邮件名称格式为"批次+姓名+项目名称"。
附件:上海音乐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孵化基地项目申报书(第七批填写).docx
党委学生(研究生)工作部、学生处
上海音乐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孵化基地
上海音乐学院创业指导站
2026年10月2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