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网上兵役登记和征兵报名等事宜的通告

发布时间:2017-04-12发布人:学生工作部(处)浏览次数:96

各系部、各位学生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征兵工作条例》、《上海市征兵工作条例》及其他有关规定要求,现将2017年我院适龄学生网上兵役登记和征兵报名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对象范围

(1)年满18至22周岁(1995年1月1日至1999年12月31日期间出生)的男性在校生(翌年毕业生,年龄放宽一周岁,即1994年1月1日至1999年12月31日期间出生)。

(2)年龄不超过24周岁(1993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男性应届毕业生。

二、程序方法

一是参加网上兵役登记和应征报名。

所有适龄男生每年都应自行登录“全国征兵网”(网址:http://www.gfbzb.gov.cn),填写、更新和完善兵役登记信息。(包括本人姓名、公民身份证号码、家庭住址、在读学校,就读年份,年级,户籍所在地,应征地信息、参军意向等基本信息)。

有入伍意向的学生可以同步在征兵网上进行应征报名。

现对“全国征兵网”的兵役登记系统中关键操作流程提示如下:

“学业信息”栏中;学校名称为:上海音乐学院;学校所在地:必须选:“上海市”、“市辖区”、“徐汇区”、“上海音乐学院”。

如下图:

 

 

参军信息”栏中,关键是:应征地,必须选:“上海市”、“市辖区”、“徐汇区”、“上海音乐学院”。

如下图:

注:网上兵役登记时,应征地选项必须选:上海市徐汇区上海音乐学院

二打印、汇总《男性公民兵役登记/应征报名表》等资料。

完成兵役登记的男生,请及时打印《男性公民兵役登记/应征报名表》,应征报名的学生,还须打印《大学生预征对象登记表》、《应征入伍高校学生补偿学费代偿国家助学贷款申请表》。并于5月10日前,由各系部辅导员老师汇总后,交武装保卫处存档。

三、法律责任

实行兵役登记是公民的法定义务,也是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的法定职责。各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要依法组织或督促适龄公民及时登陆“全国征兵网”参加兵役登记。

凡不参加当年网上兵役登记、现场确认和初检初审的适龄公民,均不能被推荐、确定为预征对象,不能征集入伍,有关部门和单位也不能受理其就业、就学、出境和办理工商营业执照申请。适龄公民如拒绝、逃避兵役登记或征兵体检,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如阻碍适龄公民参加兵役登记或征兵体检,经教育不改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四、咨询受理

有关法规政策可咨询校武装保卫处(行政楼102室,电话:64314060);或查询“上海征兵”政府门户网站(网址:zbb.sh.gov.cn)、“全国征兵网”(网址:http://www.gfbzb.gov.cn)。

 

《附件:上海市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网上兵役登记通告(201701)》

 

 

 

上海音乐学院  武装部  学工部

2017 年 4月

附件:网上兵役登记通告(201701).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