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院系、附中:
深入贯彻落实《上海音乐学院“十四五”发展规划纲要》,结合我院双一流建设规划,完善“教创演研一体化”和“大中小一贯制”人才培养模式,加快推进上海音乐学院人才培养质量提升工程,实施分类培养,为学生提供良好的发展平台和条件保障,进一步激励我校学生成长与成才,造就一批品德高尚、专业突出、综合素质全面、有创新精神的优秀文艺人才,计划2023年在我校全日制附小、附中、本、硕、博学生中,遴选20个左右的个人或团队,重点培养、扶持,拓宽培养路径、搭建发展平台,遴选优势项目孵化培养。结合《上海音乐学院优秀学生“音才助飞”计划》实施意见内容,现就具体方案通知如下:
一、遴选条件
1. 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品行道德、专业突出,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有创新精神的全日制在校附小、附中、本、硕、博优秀学生。
2. 在国内外相关专业比赛中获奖,曾在重要期刊发表论文,有创新创业潜能,立志服务社会、奉献人民,或在德智体美劳中某项有突出优势,均鼓励积极申报。
二、项目申报要求
1.项目类型:
(1)艺术实践(具备参加国内外专业比赛并获得院系认定的备赛、跨学科组合、有创新意识的艺术实践)
(2)艺术创作(与时俱进符合时代发展的创作作品)
(3)艺术研究(聚焦专业研究领域,对标学校学科发展方向)
(4)创新创业
2.项目内容:
以过硬的专业能力为出发点,优选开展跨学科、跨专业、跨领域的项目。同时,鼓励从中国红色音乐文化、少数民族音乐文化等方面进行项目申报。
三、实施步骤
1. 个人申报至二级院系、附小附中,由二级院系、附小附中推荐。
(1)学生个人或团队填写项目申报书。
(2)二级院系、附小附中推荐项目申报书。
(3)申报书报各二级院系、附小附中领导班子审核,审批通过的申报表打印一式两份,签字盖章后由各院系辅导员统一提交党委学研工部。
(4)党委学研工部不接受申报者个人提交申报表。
2. 项目申报截止时间为2023年10月20日,项目答辩另行通知。请于2023年10月20日17:00前由院系汇总好,将电子版(无需盖章)发送至:wenyuxin@shcmusic.edu.cn 纸质版(盖公章)交由汾阳路校区教学楼208办公室温老师处。学生工作部(处)对申报人的资格和申报材料内容的真实性、实现方案的可行性、经费预算的合理性和基本条件的保证等签署初步意见。
3. 我院组织相关专家对报送材料进行评审及路演答辩,结合当年申报人数和资助经费总额进行统筹,由我院审定后公布入选名单。
4.各项目作为完整项目独立实施,我院根据各申报项目确定的目标、周期,逐年落实培养任务,对各项目进行中期评估、以及总体目标完成情况的最终成果鉴定。
党委学生(研究生)工作部、学生处
2023年10月7日